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逐鹿问鼎∶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这就是吹哨者的命运。如此可见,谁还敢站出来揭露事实真相的同时,暴露他们自己的身份呢?这也就是为何,反贪委官员选择发出一封『匿名信』交代反贪委内部的来龙去脉,以及雪州反贪委头目的行为。

超过十三年前,有一位法官写了一封『匿名信』(surat layang),这封信和前几天一位不知名的反贪委官员所写的匿名信非常相似。这名法官的名字是拿督赛阿末依迪(Dato’ Syed Ahmad Idid Bin Syed Abdullah)。

(您可以阅读更多有关这个人的资料,可是很可惜是马来文版的:维基百科

无论如何,重点是,这位勇敢的人士揭露了司法界的腐败和滥权,而且还决定以隐姓埋名的方式发出surat layang或『匿名信』。可是,在『匿名信』中提及的这些贪污的法官并没有遭受调查,反而是这封信的原作者被调查了。

他们翻箱倒柜的到处在找这位法官(这只有法官才有能力写这样的信,因为内容中有太多『暧昧』的细节,这些都只有法官对其了如指掌)。拿督蓝利尤索夫(Ramli Yusuff)负责调查这个案子(他目前自顾不暇了),结果他成功追查出到赛依迪法官。赛依迪法官早就掩盖了自己的书写方式,他使用了『巴杀』用语(‘bazaar’ language),可是警方还是成功的追查到他的桌上。他们没收了他的电脑,并证明他曾经使用这台电脑写了这封信。

1996年7月1日,赛依迪法官被迫辞职。他所指责的那些法官全部相安无事。超过十年后,『林甘短片』揭露出赛依迪法官在信中所说的一切。可是,直到今天为止,这些贪污的法官并没有受到对付。

你可否想象政府官员和吹哨者说要面对的困境吗?如果你指责那些权贵,或为这些权贵卖命的人的话,你将会有麻烦,而不是那些被你指责的人。

《今日大马》至今已经发布了十二份法定声明书,六份来自警方官员,另外六份来自平民百姓,这些平民全是华人。自此以后,这六名警官被警方纪律委员会(the Police Disciplinary Board)拖走了,他们可能会因为『处理不当』的罪行而被迫『退休』,其中一些甚至因为各种各样的『罪名』而锒铛入狱。剩下的这六名华人百姓也已经离开国家,因为他们收到上面写着他们名字的子弹。

这就是十二名吹哨者的命运,他们指控全国总警长是华人黑帮的『头目』,并控制了全马的毒品、卖淫、赌博和高利贷集团。

就以去年我的案子而言,我也在法定声明书上签了名,我是在吉隆坡高庭签署的,我也吩咐我的律师向阿旦度雅谋杀案的主控官写了一封信,并在信中附上了这份法定声明书。这不是『匿名信』或surat layang,这是在高等法院签署的合法文件,并正式的经过我的律师呈交给了政府。

他们甚至在还无法确定我在法定声明书中所宣称的内容的真伪前,全国总警长和总检察长就在第二天宣布我签署了一份假的法定声明书,并将对我采取行动。接着武吉安曼将我拖走,以便『记录我的口供』。简单来说,即是盘问环节。

我挑战警方,就如全国总警长和总检察长所宣布的那样,我要他们以签署伪造证书的名誉起诉我。他们将必须以事实证明我犯了这个罪行,并驳斥我的法定声明。我并没否认我签署了这封法定声明,我的名字和签名都在法定声明书上,我甚至叫我的律师送了一份副本给他们,因此,是否有签过这份法定声明并非课题,而是我所签下的内容是否是谎言才是重点。

可是,除非他们能够以事实证明这些内容,他们要如何才能证明我已经签下的内容是伪造的呢?这也就是说,法院将必须『重回』阿旦度雅谋杀案。简单来说,我们将来个『好事成双』(second bite of the cherry),这也其实就是我们想要的。

他们后来发现,在不知不解中已经掉入我的陷阱,于是他们放弃『伪造声明书』的控状,反而使用『刑事毁谤』起诉我。在刑事毁谤中,无需证明我所签署的真伪,事情的真相即是,他们没有起诉的题材,他们所需的是证明我曾签署过这份法定声明书就足够把我送入狱了,而我没有否认我曾签署过这封法定声明书,因此,这意味着我很肯定一定会坐牢。

可是,他们不能以刑事毁谤控告我,这是因为罗斯玛曼梭并不是为政府办事的。她当时不过是副首相的妻子,这不是政府中的职位。其实,就连首相夫人也不是政府中的职位,就像美国的第一夫人那样。

结果,这个控状失败了,因为刑事毁谤不能使用在罗斯玛曼梭身上。这项控状甚至不能使用在那『中校』夫妻档身上,即是在法律中他们被归类为『不负责任的行为』(on a frolic of their own)。可是我终究还是被三家法院以刑事毁谤罪起诉了,尽管这些控状已经失效,再加上这些在法律上是不诚实的(mala fide)。

两周后,私家侦探峇拉(Bala)也签署了一份法定声明书,我们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绑架了他家人,强迫他到警局。翌日,他签署了第二份法定声明书,以撤回他在前一天所说的话,过后他就失踪了。

这就是吹哨者的命运。如此可见,谁还敢站出来揭露事实真相的同时,暴露他们自己的身份呢?这也就是为何,反贪委官员选择发出一封『匿名信』交代反贪委内部的来龙去脉,以及雪州反贪委头目的行为。

尽管如此,以赛阿末依迪法官的事件而言,必须耗费十几年的时间,最终才由林甘短片的情形下揭露出来。十几年后,赛阿末依迪法官被证明是正确的,虽然他的事业前途被阻,并在1996年被迫辞职。或许要再等到十几年后,我所签署的法定声明书,还有反贪委官员的『匿名信』才会被证明是真的。无论如何,最后事实将会浮现,没人能逃得过事实。

今天,那些在赵明福死亡事件中的某后人物也许可以逍遥法外,可是,就如同赛阿末依迪法官事件那样,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的。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Justice may be delayed, but it can never be denied)。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Justice may be delayed, but it can never be denied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1-08-2009
翻译  ∶西西留

13 条评论:

匿名 说...

今天的文章很灰暗,难道就连RPK也放弃了?

MT Follower 说...

原来在马来西亚做证人的后果是酱的,好人全部死光了,真的没有天理。。。。。。。。。。。。。。。。

匿名 说...

明福在天之灵不会放过这些人渣的,他们的时辰一定会到的

说...

这些贪污的法官并没有收到对付。
是“受”到对付。

的确我也深信,不是不报,只是未到。

匿名 说...

其实已经快了,阿拉不想在麦加看到他的那张嘴脸,所以叫他早点回来这里解释清楚。

匿名 说...

文章好像是说没有办法真相大白了,还要等十年?别闹了啦!不能白白放过这个狗养的.

猫头李 说...

我们不能失去信念,邪不能胜正,再过几年把它推翻了,再慢慢找这些杂种算账!

strike freedom 说...

对!到时民联一定要跟它们算清这笔帐!每个人都得为他的所作所为附上代价。

strike freedom 说...

对!到时民联一定要跟它们算清这笔帐!每个人都得为他的所作所为附上代价。

匿名 说...

不明白>马华和民政的会员们是否还有良知与人性?

马后炮 说...

本来是有良知的,这些人一但受到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不要说祖宗十八代,就连上帝也不给面!!

匿名 说...

马华和民政在哪里?翁,林和张呢?你们没话说吗???

匿名 说...

马华和民政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还在讲PKFZ的事,人命不会值钱过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