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

毫不留情∶RPK告诉回教法律师——别来惹我们

好戏就在这里开始……饮酒的罚款是五千令吉,或坐监三年,以及六鞭,强迫妻子卖淫的罚款是四千令吉,或监禁两年,以及六鞭!

回教法律师抨击:别来惹法庭的判决

马来西亚回教律师协会(Malaysian Syariah Lawyers’ Association,PGSM)劝告评论家说,对那些企图执行回教法的人士,别骚扰或对他们施压。

在一份由几个穆斯林非政府组织联合起来的组织 Pembela发表了联合声明,该组织表示,任何人都应该坚守和遵从回教法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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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些回教法律师在生气些什么?卡迪卡(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已经同意接受鞭刑。其实,她说过,她愿意被鞭打,因为她对她的行为感到羞耻,并后悔她所做过的事。

警方来到她家逮捕她,然后把她带往监狱。半小时后,他们又再把她送回家。

这倒是把卡迪卡惹恼了,接着她去往警局报了警。她说她必须自我保护,因为在这起案子中,她被指责企图躲避鞭刑。

卡迪卡在彭亨州被逮捕,这是首相纳吉所在的州属。彭亨政府是巫统和国阵所管辖的,不是回教党或民联。

可是,纳吉却叫卡迪卡对她的鞭刑提出上诉。可是卡迪卡拒绝了,她愿意被鞭打。

卡迪卡的十四天上诉期到目前已经结束。这表示说,她再也不能再为这种刑罚提出上诉,这也就是说,她的刑罚必须即可被执行。可是,政府不要鞭她,他们说会在斋戒月过后才执行鞭刑。

为什么在斋戒月后呢?为什么不是现在呢?回教法里头,或是《可兰经》的经句中并没有说过必须在斋戒月后才能执行。

政府是否会取消鞭刑呢?同时,是否他们会引用『受到压力』为由,取消鞭刑呢?

我本人想见到这个刑罚被执行,这将开启溃洪的闸门。

回教说你不该饮用、售卖、储藏和从酒中取得利润——包括在任何场所售卖烈酒的场所工作,或拥有这些公司的股票,担任董事职位,还有很多很多。不单饮用这个东西是禁止的,任何与这个东西有关的事务都必须被禁止。

当卡迪卡被鞭打之后,政府可以开始对付工人、业者、股东、董事,以及批准这些制造的政府官员等等。几万人将会被押去鞭打。

云顶的位置也是在彭亨,纳吉的州属的所在地,这个地方也应该开除所有的穆斯林工作人员,《地中海俱乐部》也是一样,还有其他在彭亨州的酒店。他们必须开除所有的穆斯林工人,要不然的话,这些设施的经理和业者将会被逮捕和受鞭。

噢!还有我最喜爱的马航。马航将不准在飞机上提供啤酒和烈酒,要不然,它必须开除所有的穆斯林职员,同时聘请非穆斯林。吉隆坡国际机场免税店的穆斯林工人将必须以非穆斯林取代。吉隆坡国际机场将必须开除所有的穆斯林工人,要不然的话,吉隆坡国际机场将必须禁止售卖烈酒,香烟,烟草等等。

我会全力以赴,让我们看看我们能够去多远,还有!请回教法律师别来惹我们。

无论如何,在我登出前,读一读一位穆斯林律师的文章,看看他在部落格里怎么说:

「如果这还不够令人震惊的话,请查阅《1982年回教行政与马来风俗条律》第177条(卡迪卡所触犯的条律)。在这项条文下,一名人士强迫其妻子卖淫以换取入息,他将会被罚四千令吉,或坐监两年或被鞭不超过六下。」

「好戏就在这里开始……饮酒的罚款是五千令吉,或坐监三年,以及六鞭,强迫妻子卖淫的罚款是四千令吉,或监禁两年,以及六鞭!看到了吗?这就是为何伊斯兰教老是被人笑话和看轻的原因了。」

继续阅读【卡迪卡的鞭刑的合法性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RPK to Shariah lawyers: don’t mess with us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8-8-2009
翻译  ∶西西留

8 条评论:

匿名 说...

標題的 【被來惹我】應該是 別來惹我吧!

leejiajia 说...

"饮酒的罚款是五千令吉,或坐监三年,以及六鞭,强迫妻子卖淫的罚款是四千令吉,或监禁两年,以及六鞭!"
噢!强迫妻子卖淫的罪还轻一点,那自愿去卖淫的呢?
好神的法律呀!

西西留 说...

谢谢一楼的更正。

谢谢李大大的留言,是的,最神的是,根据联邦宪法,任何与宪法抵触的州宪法一律无效。这批袋鼠回家法庭做了两件事:
1.一个案子重复两次审判,抵触了联邦宪法第7条
2.无法与《刑事程序法典》同读,因为《刑事法典》中的『法庭』从来不包括『回教法庭』,在大马法律中,根本就不能对妇女鞭刑。如果执意要进行鞭刑,可能不能在监狱,因为没有法令可以让回教法下的犯人在监狱受刑的条文。而且,如果上诉可能地直,因为这项州法令抵触联邦政府法令。这就是纳吉为什么『叫』卡迪卡上诉的原因了,如果执行,霹雳州的这个法令根本就抵触宪法,这次,他们完了……

西西留 说...

这里,谢谢张天旺大大的留言,我把留言『搬』上来,原本的文章被推到第二页了……

张天旺说:
国庆日,很悲哀!

纳吉竟然可以白花人民2亿血汗钱去宣传他那一个自以为是的“一个马来西亚”宣言。

国人的心都早已经流血不止,呐喊无声。。。他还在那里继续演他的戏码,还有一群应声虫在奉陪他,还不少麻花华人呢,难怪他可以继续装傻推卸责任。。

关于“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天,说到底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的。是他个人潜意识里就认为马来西亚是被分化的,然而马来西亚从开国以来本就只有一个而已啊?!!!

他的思维是属于左脑分裂式的,所以无法理解整合立体式的多元种族文化与时并进的马来西亚共和文化。。。这是天时地利人和自然促成的文化特质,从一开始,就无法允许被任何野心政党或独裁者居心分化的成分存在,阿拉不会应允呢!

说到底,真正在那里搞分化搞私人利益的还不是纳吉兼国阵本身?你看污桶干的好事,他们如何利用平面媒体制造恐慌?华社还寄望纳吉开声谴责“污毒煽”,可你说他这人做尽表面的好人,他又怎么会自打嘴巴,自己谴责自己呢?

污桶当今是阴谋论的始作俑者。麻花当今已经沦落为空虚无聊的粪桶。民政除了应声自保之外还能改过自新?难道你敢说那执政槟州多年的马屁王没有贪污?

现在我们需要的是“证据”,就好比明福和阿丹怨案需要铁证一样,国民就是要等待寻找水落石出顺人良心又顺天理的那一天来临。

这是本年国庆日最大的期许!

袁怀仁 说...

哈哈,整天吵回教法,原来是这样不堪一击,这些草拟回教法的蠢材看来又是巫统养的那批马来人了。

匿名 说...

六鞭的意义:
喝酒==刑事法强奸罪
喝酒〉逼太太卖淫(逼良为娼)

回教的思考模式果然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西西留 说...

是的,很不好理解,尤其是判刑之后不知道才发现他们自己写的法令上没有说明地点和行刑人……

匿名 说...

他们的“法官”是合法的吗?怎么连这基本知识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