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光华日报
原题 ∶谁是诉求真正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1999年华团大选诉求的考证
作者 ∶万家安
发表日期∶09-4-24
2006年10月,柯嘉逊在新山人民之声举办的「民权运动--永不言休」交流会上说过,对比《1985年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和1999年《华团大选诉求》事件时,他本身就不赞同引用「诉求」这个字眼,因为选民应该是提出「要求」,要执政党执行人民的意愿,而不是自我矮化,委屈自己。他被引述说,那时的《诉求》是由董教总领导,可是包括他本身在内的不少民权分子都被这些华团领导人「边缘化」,没有被邀参与争取的过程。柯嘉逊这么说让我产生了疑惑。
1999年7月21日,由11个团体正式组成了工委会,郭全强被推选为工委会主席,秘书则为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的谢春荣。1999年7月31日,诉求草案筹委会议决定扩大阵容,邀请国内各代表性华团加入共同起草一份更具权威的大选诉求备忘录,8月16日正式公布「诉求」。时任新纪元学院副院长的柯嘉逊是参与起草草案的其中一位人士。还有一位是谢春荣。这是《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资料汇编(1999-2002)》所剪贴之各报报道。柯嘉逊在当年还说过,现在是提出诉求的时候,他100%支持诉求。(页142,146)。
柯嘉逊或许在埋怨他没有被给予机会继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但是我记起了1999年7月这个时候正好新纪元学院发生洪天赐院长受到极大的压力,以至于最后于2000年5月被令24小时离开新院的岗位,柯嘉逊即刻升任为院长的时刻。他那时不是正在忙于自己学院内的事务吗?我觉得柯嘉逊之前和之后的谈话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8月17日的时候,谢春荣说得很清楚。「诉求原本由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提出,当时的展望不大,只是倡议和政党举办对话会」。但是,当有关建议提呈给雪华堂董事会后,获得董事会的热烈支持,所以才衍生出提出大选诉求的概念。他透露雪华堂会长丹斯里颜清文认为他只是地方性的雪华堂会长。本来应该由华总来做,但是华总提出只有在看到诉求草案后才考虑。有可靠的消息说,主席这个担子就由出席会议的董总的代表答应并承接下来。而且是米已煮成饭的情况之下,把这个热煎堆交给董总主席郭全强。这使我联想到陈颂光先生在2008年11月22日《东方日报》专栏写的【为莫泰熙翻案】一文中所提到的,诉求之后,郭全强叫莫泰熙不得逾越底线的说法的背景。
2000年5月2日,诉求工委会成立常设秘书处后,执行秘书为黄进发,诉求工委会是在雪华堂办公,后来迁至「华研」三楼后座一专用空间。黄进发对诉求采取更激进的跟进活动。该年8月16日的周年纪念之后发生了一系列事情,最终引发出诉求工委会与巫青团的谈判,这里就暂时不多谈了。
为了进一步证明谁才是诉求的决策者和领导者,特别是后期的最后的谈判阶段,让我引述一位最后谈判涉及者的笔记来说明。2001年1月1日,他写道:「诉求工委与巫青对话已进入尾声,共同声明起草已接近完成,除了第四点的一句关键的话之外,其它全部取得共识。」
所谓第四点是巫青建议用「be retracted」,工委建议「be kept in abeyance」,双方都没有过关。第三者建议是「be set aside」。于是,他极力劝说诉求工委会主席郭全强出席2001年1月1日晚在贵都酒楼的对话。
1 月1日的会议进行到1月2日凌晨3点左右。该笔记在1月2日的记录中说,「对话最后一个局面,剩下关键性的『七点』搁置的行文问题。」有两种抉择,最后也择定了现在大家都知道的出现在工委会与巫青的联合声明中的「……鉴于当前种族紧张气氛及基于种族和谐的考量下,同意搁置及不提上述『七点』」这句话了。笔记作者写道,「至于其他段落,双方都已接受。抉择一定(下来),对话就完成任务」。郭全强应该是没有出席最后的谈判,没有在关键性的抉择上的时刻扮演关键性的角色。2001年1月10日,雪华堂董事会根据谢春荣的报告赞同搁置7项诉求协议,而董总2001年的工作报告书根本就没有只字提到这个谈判结果。
根据上述《大选诉求资料汇编》,工委会原先的态度是「不道歉,不收回」。参与谈判的成员是:谢春荣、冯玖玲、吴建成、刘锡通、陈松生、陈亚才、王志坚及黄进发。据我的理解,最关键性的谈判者和决策者看来是上述诸人。现在,几乎所有的评论者不管他们的出发点如何,都把这个账算在工委会主席郭全强,而且有人甚至特意转到董教总的身上。在我看来,历史的误会应该到了纠正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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