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

逐鹿问鼎∶罪疑从无?仰或相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Or the other way around?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1-04-09
翻译  ∶西西留
校对  ∶阿扁(谢谢提供校对资料)

我们不能只把一套标准用在自己人身上,而另一套用在别人身上。我们必须有一套用在所有人身上的标准,无论是敌友皆同。而我们现在准备监督对我们自己人的指控和嫌疑,同样的,我们也应该应用在另一方,包括纳吉在内。

前些时候我说过,人民公正党需要评估她挑选大选候选人的原则,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她的两名吡叻州议员宣布他们现在已经成为独立人士,可是将会支持国阵不久之后的事。你怎么可以『独立』的同时,却宣誓效忠某个政党呢?

在真正的定义上,一名独立人士将不会投选任何政党,可是他们会基于各项课题做(选择性)的投票。你先探讨课题,以推选你当官的人民作出最有利的衡量,然后根据这点作出投选。很不幸的,虽然政党『允许』你竞选那个议席,你获胜了,而且是选民们给了你这个工作,可是,你却无需对选民,而是需要表示对党的忠诚。因此,你还是以政党联盟作为投票的原则,即使那并非代表着选民的利益。

这就是现实中,她是如何运作的,选民站两边,政党摆中间(The voters come second. The party comes first.)。

基本上,这就是这个系统出错的地方了。而我现在欲建议,在下届的全国大选时,让众多的民运团体,包括部落格社区等等的,让他们为各政党在选举中上阵的候选人们提出建议人选,这将解决掉两个问题,首先、通过寻找有资格的候选人上阵,我们将能够为政党们克服他们的难题,尤其是人民公正党。第二点、这将确保至少百分之一的独立候选人不会自动和盲目的投靠各政党联盟,即使该政党联盟的建议是多么的一无是处。

说到这点,我们带入民联唯一的『独立人士』候选人作为课题,那就是伊布拉欣阿里(Ibrahim Ali)。

※依布拉欣阿里((Ibrahim Ali))曾是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巫统吉兰丹州巴西马((Pasir Mas))区部主席。

2004年大选中以独立人士身份上阵,竞选巴西马(Pasir Mas)国会议席,并成功分散选票,以致巫统的阿都拉欣(Datuk Abd Rahim Ab Rahman)被回教党的依斯迈诺(Ismail Noor)以1251票击败。依布拉欣阿里本身获得6198张选票。

2005年10月31日吉兰丹州彭加兰巴西(Pengkalan Pasir)原回教党议员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肝癌逝世。补选于2005年11月27日提名,12月6日投票。当时,依布拉欣阿里以独立人士上阵,对垒国阵候选人哈纳菲玛末(Hanafi Mamat)与回教党候选人哈尼法阿末(Hanifa Ahmad)。在这场补选中,国阵的哈纳菲以7422票胜出,多数票为134票。回教党哈尼法得票7288张,依布拉欣阿里得票415张,按柜金被没收。他在这次加入三角战的举动被视为巫统利用来对分散回教党支持票。

2008年全国大选,他再次以回教党旗帜上阵巴西马,对垒国阵的阿末拉斯迪(Ahmed Rasdi Mahmed),以28673票获胜(多数票为8991张)。

有关2006年八月份马哈迪在吉兰丹被人喷胡椒的故事,当时有提到伊布拉欣阿里在吉兰丹属于有钱阔佬。请阅读【毫不留情∶致富光荣】。

他也在2008年12月份因为发表极端的『男人三妻四妾,皆因女性欲望强』的低级言论而受到妇女组织的抨击。


伊布拉欣阿里就是这个论点的个案。是的!他曾经,或是现在都是一名『独立人士』候选人,可是,他同时也是一名马来民族主义分子,他相信『新经济政策』和『马来主权』,他相信这片土地上最优秀的语言就是马来西亚语,还有其他的陈腔滥调。当民联喊『行』的时候,灾难的魔咒已经降临,他们应该在第一天就尝到了这个苦头。

伊布拉欣阿里竞选的席位是回教党的议席,伊布拉欣阿里在以前和现在都和回教党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他与聂阿兹(Nik Aziz)长老的关系。在很短的时间内,伊布拉欣阿里获得了回教党人的信任,他建立起一种印象,让人以为他已经改变,现在已经见到弃黯投明,等等的谎言。

伊布拉欣阿里不过是利用回教党来获得这个席位。在之前的补选中,伊布拉欣阿里在同一个国会选区的三角战中参加竞选,他不止输了,连按柜金也不保,他当时损失的确惨重。就这样,他要确保这次不会再重蹈覆辙,在这次的三角战中不会再失去按柜金,于是,他毛遂自荐成为回教党候选人,回教党当时很高兴的接受了他。

可是我们必须记得,伊布拉欣阿里曾经来自脱离巫统而另起炉灶的四六精神党,跟随他脱离巫统的有莱益斯耶丁(Rais Yatim)和其他人马。这批人曾经在神面前发誓宁死也不再回到巫统,他们也发誓说,如果敦马哈迪医生死掉的话,他们会到他坟前撒泡尿。

今天,这些人都回归巫统,在党内担任职位。伊布拉欣阿里在考虑是否要回归巫统前,他首先要看看巫统可以『提供』什么给他,所提供的职位必须包括内阁职位。伊布拉欣阿里是个叛徒吗?如果从他自己的观点而言,不是!因为他不是回教党成员或是回教党候选人,他不过是一名竞选回教党席位的独立人士。

如果让我来决定的话,我绝对不会让伊布拉欣阿里上阵,理由很简单,伊布拉欣阿里是个反复不定的人,他的过往记录不符。是我的话,我会将他摆在『可疑』名单内,简单来说,我先断定他是『莫须有』(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我知道这违反了法律的公正原则,一个人在还未被下判前,都应该是无罪的。是的!在涉及刑事案的法庭审判时,确实是这样。可是,当涉及的是公职(public office),这牵涉到提供给你,让你稳坐官位的社会福利,因此,我们需要使用『莫须有』的原则。

伊布拉欣阿里的从政生涯中有太多反复无常,我们必须假设他还是一样的『狗改不了吃屎』。这也许对伊布拉欣阿里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也同意。可是更重要的是这对他所服务的一万或五万名选民是否公平呢?如果他一个人做事反复,将会牺牲掉一万或五万个人,一再重复的,就像他现在的所作所为那样。

在民联中,尤其是人民公正党,似乎在挑选候选人在大选中上阵的事宜上有很多的问题。吡叻州的沦陷就是因为她的两名代表被人抓了辫子,于是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加入了巫统,要不然他们就得坐牢,他们所收到的五百万令吉也记功不少。

槟城的情况也很相似,她的前副首席部长莫哈末法鲁斯(Mohammad Fairus Khairuddin)被人抓了辫子,于是丢了乌纱帽。他现在是否也是一样的加入了巫统,收下了五百万令吉,以避免牢狱之灾呢?我们是否将会在不久面对另一场在槟州的补选呢?

不行!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我们还要面对多少场补选,就因为人民公正党的某个人被逮到偷吃?民联中还有许多人,特别是人民公正党,都在我的『可疑』名单中被留意。安华伊布拉欣,以及党高层都知道他们是谁。即使他们『一哭、二闹、三上吊』也好,即使退党也好,他们都必须离去,这里没有第二跳路。

黄洁冰虽然是个不幸的个案,她也是这个课题中的另一个个案。以个人而言,我喜欢洁冰,我当她是我的朋友。老实说,在危机爆发当天,我给她通了电话,我告诉她不要辞职,继续留下来对抗,当然,那不过是我个人观点,在党和民联的利益上,她别无选择,她必须离职,如果继续让她担任雪兰莪行政议员是行不通的。

我们抨击阿都拉巴达维,因为在美国和联合国的报告中声称他牵涉到『石油换粮』丑闻。他被指控说曾经滥用他的职权,让他的妹夫管理伊拉克的石油交易。这不过是一份由美国和联合国报告中出现的指控,可是这项指控却无法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抨击阿都拉巴达维。甚至就连敦马哈迪医生也呼吁他为这宗未经证实的指控辞职。

这是担任公职的宿命。一般上,你未被判有罪前,你是无罪的。可是那些担任公职的人,在被证明是无罪之前,你是有罪的,如果我们无法证明你是无罪的,那我们将会假设你是犯了罪。

这是否就是我们使用在纳吉身上的标准呢?大马人要求调查纳吉,以洗净对他涉及阿丹杜雅谋杀案的指控。这并非是因为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有分参与,而是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没是清白的。我们所使用在纳吉身上的这套标准,也必须使用在我们要求阿都拉为『石油换粮』丑闻辞职的事件上。

※有关阿都拉的『石油换粮』丑闻和其他阿都拉家族的丑闻,请阅读【逐鹿问鼎∶重温「石油换粮食」丑闻

洁冰在这种情况下被拖入泥沼是最不幸的。无论她是否是无辜的受害者,又或者是一宗阴谋,我们必须让她下台,以去除任何的疑虑,这是唯一的办法。在我们展示给巫统知道我们处理这些个案的方法后,我们应该在道德层面上占了有利位置,从而要求他们证明纳吉在这起谋杀案中是无辜的,要不然的话,我们应该假设他是有罪的,因此,他应该下台。

我们不能只把一套标准用在自己人身上,而另一套用在别人身上。我们必须有一套用在所有人身上的标准,无论是敌友皆同。而我们现在准备监督对我们自己人的指控和嫌疑,同样的,我们也应该应用在另一方,包括纳吉在内。

纳吉还未能证明自己是无罪的,那是因为他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既然一个人未被审判有罪前,他应该是无辜的,那我们应该假设他是无辜的,即刻撤销那些纳吉和阿丹杜雅的言论,这是我们想要做的吗?从个人观点而言,那是否定的!一个担任公职的人士必须通过更高的标准,而不是『罪疑从无』,而这也包括了黄洁冰和法鲁斯,还有那些自取其辱的人士。

这就是担任公职的代价,如果你无法承担这个代价,不要担任公职。我个人公开向洁冰道歉,我信任她相信我对她是真诚的,可是我不能因为对她的偏好而丧失了我的判断能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