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逐鹿问鼎:切记!一项煽动罪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n act of sedition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24-04-09
翻译  ∶西西留

就连著名的历史学家,名誉博士拿督拿督邱家金也不得不承认说,在马来西亚九大皇室中的大部分承传已经断了,那些在目前坐在王位上的已经不再是『神所委任』的合法继承人了。

卡巴星被控煽动提出初步反对28日裁决

(吉隆坡)高庭將於下週二(4月28日)裁决,是否接纳行动党主席卡巴星被控煽动案中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这位律师界前辈被指在有关霹雳州苏丹指示撤除拿督斯理尼查作为州务大臣的职位时使用了煽动性字眼。

他被指在2月6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他在其法律事务所『马萨卡卡巴星法律事务所』(Messrs Karpal Singh & Co)触犯这项罪名。

在《煽动法令》第4(1)(b)节下,如果被判罪名成立,他将面对最高五千令吉罚款,或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原本在3月17日于初级法庭被控,这个案子后来被转移至高等法院。

卡巴星将会在接下来的两天知晓,是否他将需要为他在二月份,在其办公室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言论而被控煽动的案子进行答辩。卡巴星当时不过就是说苏丹可以被带上法庭,仅此而已。而根据政府的看法,这是一项煽动的行为。

我记得在九〇年代,特别是敦马哈迪医生时代的巫统,他们向人民大肆宣扬说统治者的赦免权已经被废除,如果他们犯法,无论是刑事或民事罪,他们将会被带上法庭。实际上,自此以后,他们当中有一些必须面对诉讼,有时甚至输了官司。

巫统尖叫着说,马来统治者在1946年把这个国家出卖了给英国,他们说苏丹们同意签署文件,让马来西亚成为《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在《马来亚联盟》下,统治者将会失去他们所有的权利。可是巫统反对《马来亚联盟》的成立,结果英国别无他法,只有放弃《马来亚联盟》的计划,于是在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成立了。因为巫统,统治者的地位被恢复了。有鉴于此,是统治者背叛了国家,可是巫统挽救了他们。

是的!这就是九〇年代的时候巫统所唱的调调,这是在1993年统治者的赦免权被废除后的事,结果统治者现在可以被拖入法庭了。可是在巫统的调子和舞步中,它忘了提到一些事情,巫统把这点隐藏得很好,而这个点就是,在《马来亚联盟》协定中,移民将被赋予公民权,所有种族将获得同等权利和地位。关于这点,巫统不敢提,因为这才是为何它反对《马来亚联盟》的主要原因。这和《马来亚联盟》将会导致统治者将失去他们的权利,或是巫统想要恢复统治者的权利扯不上半点关系。

巫统在它全国性的反皇室运动中并没有着重这一点。1946年《马来亚联盟》协议的『阴谋』中,统治者是卖国贼。他们才是出卖国家和他们的族群的人。同样的,统治者他们自己也失去了他们的权利。可是巫统介入了,它不仅是挽救了这个国家和马来民族,同时也挽救了统治者。因为巫统,统治者得以恢复他们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在统治者同意之下被英国夺走的。

简单来说,统治者的行为是不忠的,甚至到了这个程度,连他们自己的权利也不要了。可是「爱国分子」巫统的出现,挽救了大家。就连这些在《马来亚联盟》协定中签字,断送他们自己权利的卖国贼和不忠的统治者,也都被巫统所挽救了。

可是在告知人民的全国性运动中,是在说明如何在1946年,统治者背叛了国家和他们自己的族群;它在说明巫统如何挽救了大家。无论他们把统治者形容得如何难听,这一切都不被看成是对国家不忠的行为。虽然这个运动导致人民与统治者对抗,并且在历史上,大马人首次开始谈论废除皇室,并把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这一切都不被视为是煽动。

前副首相敦嘉化峇峇曾说过,「你可以批评统治者。」「实际上,你甚至可以把统治者拖入法庭,可是你务必不能提到废除皇室,将马来西亚变成共和国,这样做的话将会是煽动」嘉化峇峇这样说明。

煽动法是一项古老又迂腐的法律。当时统治者被当成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因此才有了这项法律。批评统治者等同批评神本身,因此,批评统治者即是煽动,因为你把神给批评了。这发生在盘古初开(jahiliyah)的时代,当时人们一无所知。

可是到了今天,到底有多少统治者是合法的呢?多少统治者从他们的王位中被赶走,而让那些假冒者来取代他们的王位呢?我们会在他日的其他的文章中再谈论这个话题。我说有许多统治者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就这点,点到为止。如果这些统治者不是合法的统治者,那他们如何被视为是神所指派的呢?那不是神,二十当权者,或是目前的政府把他们推上王位的。别把神给扯进来说,那不是神,二十人给了统治者他们的宝座。如果不是全部,至少有大部分的情况是这样。

煽动的罪名早就不存在了,当人类替代了神的工作,对统治者进行委任时,这些老早就消失了。就连著名的历史学家,名誉博士拿督拿督邱家金(Dr Khoo Khay Kim)也不得不承认说,在马来西亚九大皇室中的大部分承传已经断了,那些在目前坐在王位上的已经不再是『神所委任』的合法继承人了。

卡巴星没有在二月份触犯煽动罪,他并没有犯煽动罪,因为这项法令早该不存在了。它不再存在,因为神从来没有委任过祂的委托人在人间,这是不可能违背了神的委托人而犯上这个煽动罪名的。

可是让我们看看在2009年4月28日法庭怎么说?或许法庭会传招名誉博士拿督拿督邱家金出庭作证,说明是否神有委任霹雳州苏丹,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卡巴星实际上真的就触犯了煽动法。

这些都在宪法里头——
「苏丹和拉惹都是宪法下的君主,他们的权力由联合邦宪法所决定」

《星报》专栏【勇敢新世界】
2009年2月19日

我希望那些想要杀掉卡巴星人头的人们花一分钟,拿起《联合邦宪法》读一读。翻开第182条,你将会看到『特别法庭』的条款。

这个特别法庭的任务就是用于对最高元首或任何苏丹的民事提控。

这并不是原有的情形。在1993年之前,统治者拥有绝对的赦免权。在1984年之前,他们其实拥有司法否决权(veto legislation)的权利。在敦马哈迪医生领导的国阵政府时,这些权利都被废除了。

行动党主席卡巴星渴求把霹雳苏丹带上法庭是合情合理的,这是法律所允许的。除此之外,我认为能够把元首和苏丹带上法庭是件好事。

你看,拥有无比权力的皇帝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对我来说,至少目前已经逐渐的减少了,这显示我们是个珍惜民主的社会。

是的,我们拥有苏丹和拉惹,可是他们是宪法下的皇室,这即是说,他们的权利决定于宪法,而不是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无上权利。在这个情况下,很肯定的,如果他们越过界,如果他们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在受尊敬和妥善的情况下,他们必须在法庭中被挑战。

现在,是否霹雳苏丹委任新州务大臣的的行为不符合宪法呢?这是充满争论性的。

很明显的,苏丹可以根据自由意志来委任一名州务大臣。这是他所拥有的数项实权,他所没有的是撤除一名现任州务大臣的权力。

一般上而言,这不会出现很多问题。在上届全国大选中,我们曾看到玻璃市苏丹和登嘉楼苏丹决定谁能代表他们个别的州属出任州务大臣。

他们当时所作出的决定违反了这两个州属的州立法议会大部分成员党的意愿。这两位君主认为他们的决定能够获得两院的信任,他们认为他们所选择的人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这是他们的特权。

可是目前发生在霹雳州的情况不同,苏丹在原任州务大臣还在职的时候挑选了新的州务大臣。通过委任新人,形式上就是把旧人给开除了。而开除州务大臣并不是他在宪法内的权限。

我认为这件事还有辩论的余地,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通过特别法庭来解决这件事。

其实,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何苏丹不依据要求,将州立法议会解散呢?在一个民主制度中,这些跳槽的勾当只会造成公信力的丧失,从而激起公众的大骂。

很肯定的,最明确和最公平的做法就是重新举行闪电州选举。

为了对民主信任度的延续,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告诉苏丹,那位多次为民主和法制而滔滔不绝的苏丹,告诉他:「对了!让人民再次决定一切。」

总而言之,对政治、国家和稳定而言,最大的威胁就是人民已经失去了对民主制度的信心。当信心消失时,极端的态度才会涌现。

无论如何,该做的都做了,在霹雳州的事件中,司法战正在展开,这个危机将会在适当的时候尘埃落定。

目前来说,还有很多事是可以达到的,民联执政的州属必须继续推动他们的议程,以他们的竞选承诺为主导方向。

比方说,我留意到雪兰莪政府还未撤销对『沙贡塔西』(Sagong Tasi)案的起诉,这令我有一丝的沮丧。

在2002年,『沙贡』在上诉庭胜诉,上诉庭裁决原住民社区拥有在他们的保留地上的产权。这意味着当政府征收这块地时,他们应该获得合理赔偿。

这起官司是提控前奏政府,当然,拿督斯理基尔和他的人对这项判决再次进行上诉。

如果民联被认为是关却所有大马人的公正和平等待遇的话,同时,如果上一任的霹雳州务大臣曾经也拼命的为该州属的原住民争取土地权益的话,目前的雪兰莪政府应该停止这起诉讼。

是的!霹雳州的斗争必须延续,可是还有很多斗争是值得加入,并获得胜利的,必须在为全方位的为公平和正义作出奋斗,而那些嘶声呐喊『背叛者』的声音,对不闻不问的人来说,将会很快的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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