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我们无需《内安法令》来确保不会有种族暴动,反而,我们需要查禁巫统、马华和国大党。这些人造成了种族不稳定,他们争取的是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的权益,他们拒绝为『一个国家、一种国民、一个声音』的产生而奋斗。
蔡细历说,只要我们小心应用,《内安法令》并不是真的这样不好。在早期,其实《内安法令》这项法令非常管用,因为它曾经有效的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好啦,也许现在再也没有共产党恐怖分子在活跃在森林中,可是我们曾经有过另一个威胁——种族暴动。因此,《内安法令》至今确保了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不会自相残杀。
考量一下,这是执政联盟中的『第二把交椅』——马华中一位非常高层的人士的说法。他还这样说?我不禁在想,马华中的其他『支那鬼』(Cina kwei)的思维该是怎样的?上天救救这个国家吧!
这个说法可以伸延到美国说的枪支的课题。枪支不杀人,人才杀人(guns don’t kill; people kill)。这里的辩解是说携带武器的自由,美国人不愿枪支被取缔,他们要拥有和携带枪支的自由。枪支不会杀人,是人在杀人,因此,如果人们利用枪支杀人的话,枪支不该被归咎。
在古代,我们被允许把称为『克里斯』(keris)小匕首插在腰间四周溜荡。如果任何人胆敢挑战我们,或是冒犯我们的话,我们会拔出我们的『克里斯』短剑捅死他。其实,『克里斯』短剑不杀人,人才杀人。我不明白,为何到了今天,我们不再把『克里斯』短剑插在腰间在街上流荡。
一个坏消息就是坏消息,如果所存在的法律允许坏人滥用法律,它就被列为恶法。保留恶法,却说坏人滥用法律导致它变成恶法,实际这是善法的这种说法是不可理喻的。如果这项法律曾经是善法,那将会有预防被滥用法的措施,其中将会有互相制衡的机制,坏人将很难滥用这些法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尽管如此,我们无需《内安法令》来确保不会有种族暴动,反而,我们需要查禁巫统、马华和国大党。这些人造成了种族不稳定,他们争取的是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的权益,他们拒绝为『一个国家、一种国民、一个声音』(One Nation, One People, One Voice)的产生而奋斗。就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内安法令》,因为巫统、马华和国大党把马来西亚推入血沼中。
安华伊布拉欣正在起诉副首相和《马来西亚前锋报》,因为他们称他为马来人的背叛者。他们称他为一名背叛者,因为安华拒绝维护马来人主权(Ketuanan Melayu)。他们也称我为马来人的背叛者,可是我不准备控告他们。对于自己被称为马来人的背叛者,我感到自豪,他们称我为一名马来人的背叛者,因为我反对马来人主权,这就是为何我感到自豪了,因此我不会告他们。
他们也称我为『吻华人屁股的人』(Chinese ass-kisser),不瞒你说,我妻子是华人,她的屁股还不赖的说。因此,我认为我没法告他们,因为其实说的非常正确。
刑事调查局主任巴克里(Mohd Bakri Zinin)说,大马警方不会四处打人,这是天大的谎言。巴克里他本人曾于2001年三月份的开斋节,在金马区(Dang Wangi)警署殴打过我,他在我妻子和二十几个人面前干了这件事。其实我在当晚对此事报警,可是他们却对我的报案书置之不理。
巴克里也殴打了一名《哈拉卡》(Harakah)的分销商瓦希特(Wahid),瓦希特在较早前因为售卖《哈拉卡》而被逮捕,尽管在实际上这份回教党党报拥有出版准证,因此,售卖《哈拉卡》并没有犯法。
瓦希特当时被关在警方的拘留所内,巴克里来到拘留所并殴打他,瓦希特反击,他往巴克里的双腿间踢过去,用力捏着他的睾丸,巴克里被双重夹击,痛苦非常,匍爬出牢房。结果,巴克里的睾丸疼了几天,为了惩罚他,他把瓦希特关了两个星期。
巴克里也曾在吉隆坡双峰塔(KLCC)五一劳动节游行中攻击了数名人士。五一劳动节是大马的公共假期,人们在这一天举办了几场游行和其他节目,可是,巴克里却把这些当成是『非法聚会』,把几名参与一项节目的人士给打伤了,而这些节目都是为了庆祝劳动节和为这个公共假日增添气氛吧了。
哎呀!这些都是『支那猪头』和『马来猪头』,他们说话的时候,把大马人都当成了是蠢牛(lembu bodoh),这种华人和马来人真是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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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法令》与大塞车
蔡细历
在我国早期的发展中,《内安法令》曾经有效的运作。在当时,它基本上被利用来对付受嫌疑的共产党份子、恐怖份子,还有那些直接涉及颠覆活动的人士。有时,它被利用来对付政治人物。《茅草行动》(Operation Lalang)是最著名的一次逮捕行动,当时,因为不谙中文的校长被委派担任华小校长一事,有许多来自国阵和反对党两方的领袖们被逮捕。
想我们这样的一个多元种族国家,以种族关系而言,最佳的形容即是『脆弱无比』。我们为所拥有的卓越的种族和谐,以及稳定的政治和社会而感到自豪,五一三事件是一个例外,在国内,和平和稳定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在『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下,首相不仅是在说相互尊重,而且也需要相互接受对方。我们是大马人,可是我们保留了我们的种族特征。非马来人看来抗拒被同化。在大部分的亚洲国家中,透过渐进的同化过程中,大部分华人失去了他们的种族特征。
当《内安法令》被利用来扣留年轻记者,这个事件激起了民愤,他们认为,《内安法令》已经被滥用。至此之后,一些大马人看来强烈的认为《内安法令》应该被废除,这是个过时的法律,而被滥用的可能性非常大。很明显的,《内安法令》不能就此摆着不被检讨。政府承诺说《内安法令》正在检讨中。一套机制的设立是需要的,从而《内安法令》的拘留权不会胡乱使用在个人身上。『互相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是必要的,在使用《内安法令》时,需要更大的透明度。人民必须获得解释,为何使用《内安法令》,而不是我国其他现有的法律。
反《内安法令》法令无法发挥正面的作用,它唯一的目的就是造成吉隆坡市区的严重大塞车和不便。许多人只是从吉隆坡的甲处前往乙处,却困在车龙中三个小时。我也听说,因为这场为时两小时的示威,占美回教堂(Masjid Jamek)地铁站被迫关闭。除此之外,许多的商家和商人失去了很多生意,因为示威把顾客都吓跑了。我也留意到,既然示威地点是旅游点,许多旅客在示威中因为被误认而被抓。结果,旅客们会有个很坏的印象,认为马来西亚是个很不安全的国家,进一步的打消他们前往马来西亚旅游的念头。
因此,首相纳吉建议,允许公众在体育馆进行聚会,以让他们申诉他们的不满,而不用在街头示威,这是个好建议,反对党应该接受这个主意。既然这里有四个民联控制的州属,他们可以好好的利用他们的州体育馆,而无需叫示威者在街上乱跑,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在今年四月份纳吉成为首相时,他曾誓言说《内安法令》必须被重新检讨,每个人都知道《内安法令》正在检讨中,进行反《内安法令》示威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我常相信,平心静气的讨论好过任何形式的街头示威,因为这很可能会引起暴力。就在《内安法令》被检讨的当儿,我希望人民保持冷静,不要太快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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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流传警员殴打扣留犯短片,警方澄清非警局内发生
【吉隆坡3日马新社讯】警方今天强调,网路流传一段疑似警员殴打扣留犯的短片,并非在警局内发生。
刑事调查局主任拿督斯里莫哈末巴克里(Mohd Bakri Zinin)说,短片中数名人士身上的穿着并非警察制服。
他今日发文告说:「有关短片纯粹是制造警方殴打扣留犯的假象。」
末巴克里透露,警方正采取正面的举措,包括在盘问室内装置摄录机拍摄盘问过程,以确保滥用私刑的问题不会发生。
「除了确保嫌犯的权利没有遭剥夺外,录像带还可避免警方遭诬赖滥权。」
他指出, 全国总警长与刑事调查局已发出指示,确保警方在盘问过程中善待嫌犯、尊重他们的权益以及不允许任何嫌犯受到粗暴对待。
「一旦发现任何官员或警员违反这项指示,他们将会受到法律对付」。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Babi Cina, Babi Melayu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04-08-2009
翻译 ∶西西留
11 条评论:
哈哈哈。。。都是猪头,笑死我了
西西留博客站真精彩。。。哈哈哈
蔡CD这厢假扮受害者,那边又讲这种话,结果扯平
末巴克里透露,警方正采取正面的举措,包括在盘问室内装置摄录机拍摄盘问过程,以确保滥用私刑的问题不会发生。
如果他們要濫用私刑,不會愚的在盤問室吧!
我也认为这些警察猪头已经学会了,下次殴打犯人肯定不会这样大意,他们会先找个没人看得到的地点。
哈哈,超喜欢看RPK的文章!
http://lynesforadil.blogspot.com
换了网址,可以的话在你的连接那边换一下!!
猪头!猪头!猪头!
哈哈哈,这篇文章写得好,马华就是马华,奴性哪里改得了呢?
RPK的这段辩词说的非常好,如果内安法是合理的话,枪械也是合理的,因为是人在用,法令或武器不是罪魁祸首。。。。这样看来,卖毒品也是合理的,因为毒品不会杀人,而是人吸食毒品,然后慢性自杀。
西西留大大,今日大马是不是有被国阵封掉了?为什么不能进入???
蔡CD被纪律局搞了还不够,还来搞我们???
试想想,曾几何时这些商店面前可以有两万个顾客出现在店面前???
如果不是服务中断,两万个人搭乘LRT的话生意不是更好吗???
鬼话连篇
天啊,太多留言,西西留没时间回答,请见谅。我周末在回来看看。。。。谢谢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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