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

东方日报:别让诉讼影响服务

不同政党的政敌互相勾心斗角,针锋相对,互相攻讦,双方为了达到诋毁敌对者的目标,在措词上都无所不用其极,极尽破坏之能事,在字眼上往往都没有考虑会否触犯法律,这是常见的现象。因此,倘若双方都斤斤计较丶吹毛求疵,甚至是鸡蛋里挑骨头,那麽类似的案件及诉讼就会频频发生。

文亚苏

我国是个法治的国家,一切都应以法理处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大家都遵守法纪,就天下太平了。虽然有人对我国的司法制度存有微言,并质疑是否完全公正不阿,尤以在「林甘事件」之後,经反对党一再渲染下,司法的公信力似乎受到无形的打击。

但整体上,我们必须对国家法纪纲领具有信心,否则就难以对国家存有归属感。如果国民对国家欠缺信心及归属感,各族人民就很难凝聚一股和谐的团结力量,对国家就会造成很大的威胁。

虽然如此,政治人物却很喜欢走法律漏洞,有些却善於操纵法律,但却也有人动辄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敌对者,尤其近几年来频频产生对薄公堂的政治诉讼案件。

不同政党的政敌互相勾心斗角,针锋相对,互相攻讦,双方为了达到诋毁敌对者的目标,在措词上都无所不用其极,极尽破坏之能事,在字眼上往往都没有考虑会否触犯法律,这是常见的现象。因此,倘若双方都斤斤计较丶吹毛求疵,甚至是鸡蛋里挑骨头,那麽类似的案件及诉讼就会频频发生。这类案件一经审讯将拖延相当长久,甚至拖上好几年。在上庭期间,双方不论是原告或被告,都必须聘请律师出庭,花费庞大的律师费,而且为了打胜官师,双方都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务必打垮对方。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在忙於奔命下,还有馀力去处理其他问题吗?如果双方都是中选的代议士,是否会顾此失彼,无法兼顾选区事务,又岂能服务选民呢?

须知,选民支持他们,让他们中选为代议士,就是希望他们能为选区带来发展,并为选民解决民瘼民困,而绝非看热闹观赏「政治秀」。倘若代议士都把精力和时间花在诉讼的案件上,岂非辜负了选民的支持和爱护。

从另一个角度看,若动不动就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政敌,也会引起一些负面的影响,大家就会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发言。在政治上行事,过於小心就形同绑手绑脚,不能随心所欲,发挥自如。这不是和政治人物敢怒敢言的果敢作风有所抵触吗?

总之,法纪人人都应遵守,但完全受到法律牵制,就往往很难大开拳脚,自由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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