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The Corridors of Power:Anwar’s arrest had been planned earlier
作者 ∶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 ∶26-07-08
翻译 ∶西西留
【逐鹿问鼎】报道∶皇家委员会调查「安华被殴事件」
第十二部分
1998年9月20日,安华伊布拉欣在我国历史中最大型的一场示威活动后,被当局以大马最著名也是最令人丧胆的《内安法令》下被逮捕。
官方的理由是什么?当局说因为他威胁了国家安全,因此他们必须要逮捕他。
在同一个晚上,安华被殴打。根据在1999年2月22日至3月4日的皇家听证会中,医生做出的供词表示他所遭受的殴打可以致命。
无论如何,刑事调查科总监拿督耶谷阿敏在听证会中做供时提到,逮捕安华的行动是在正式逮捕他之前的一周所做的决定,而根据拿督耶谷,安华是在《刑事法典》第377条下被逮捕,而不是《内安法令》。
昨天我们揭露了拿督耶谷的供词。在他们殴打安华之后,他们上去武吉安曼警察总部第30楼开会。
「在会议中,他们决定使用《内安法令》作为拿督斯里安华被逮捕的理由。」拿督耶谷表示「拿督斯里安华在牢房中的事件并没有被提出来检讨。」
「这个所作出的决定是基于发生在国家回教堂、独立广场、太子贸易中心以及首相官邸所发生的事。」
「这些地区发生了示威事件。」
「我被告知拿督斯里安华在这些情况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如果安华因为领导了马来西亚史上最大型的示威活动而被援引《内安法令》所逮捕的话,为何逮捕他的决定是在一个星期前作出的呢?而在一个星期前就连安华本人也不可能会知道,在当时会有示威呢?
很清楚的,示威只不过是逮捕安华的轻松藉口。是否有示威都好,安华还是会被逮捕,就像拿督耶谷的证供中所透露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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