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s Barred∶You dug your own grave so go lie in it
作者∶拉惹柏特拉
发表日期∶18-07-2008
翻译∶ECS283
校对∶西西留
简单来说,一半以上的马来穆斯林在在今年的全国大选中或是巫统党选中选出他们的领袖。这些领袖强奸和鸡奸了这个国家。
我上几个有关回教的发表肯定都让回教徒和基督教徒擦枪走火了。
回教徒认为我暴露回教的弱点是不公平的,因为回教的敌人会利用这些资料来攻击回教。无论我如何地指出说回教徒的弱点不是回教的弱点,而是信奉这个宗教的人缺点,他们还是难以接受。
而非回教徒,在另一方面,觉得回教徒不止能够批评非回教徒,还能批评自己的宗教。非回教徒实际上是无法随意地为自己辩护或反击的。当你介入「我的宗教并不是如你所说」或「我的宗教比你的宗教更好」之类的辩论的话,会招来有关当局的反击,而且他们绝对是对的。
回教徒可以随意把非回教信仰标上虚假,歪曲或叛经离道的标签,不过就不准许非回教徒对回教作同样的事情。
我并不是在鼓励大家容许非回教徒侮辱回教,虽然我自己并不在意他们如此做,因为我们将会同意这些都是回教徒是自作自受的。我的意思是,当回教徒在星期五拿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去回教堂,然后在下午三时与华商见面收黑钱,我们还能不轻蔑回教徒吗?好吧,一般上这些只是少数人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不能因此鸟所有的回教徒吧?不过,你没听过什么叫做害群之马吗?
好吧,我就同意别为了小部分的回教徒的所作所为而鸟普遍上的回教徒。我也同意就因为一些回教徒贪腐及虚伪(在午餐时间在教堂祈祷,然后在茶点时间贪污)并不能赋我去「鸟」共有1千6百万的马来回教徒社群的资格。当然,父债怎能够要子还呢?不过我只会同意这样,除非那1千6百万名马来回教徒都反对贪腐。
就如我们可以争辩的那样,贪腐的回教徒只是少数,但是却占了多数,而我们让这些人为所欲为。因此占大多数的也同样是罪无可恕,不能以「这是少数回教徒的作为」的借口置身度外啊!
让我换一种说法。当作叔叔的在强奸他的年少侄女时,在一旁握住受害者的手的却是她的父母。我们可以说只有叔叔是强奸犯,少女的父母就没有事了吗?虽然,是那个作叔叔的干下强奸行为,但若做父母的没有为虎作怅,又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同样地,我们的政治领袖在强奸这个国家。实际上,不止这个国家被强奸了,还被自己的领袖鸡奸了。我们能够说这些领袖都是少数人吗?好吧,也许那些强奸鸡奸的只有一百万人,我们怎么可以因此怪罪整体的2千6百万个马来西亚人,或是那1千6百万的马来回教徒呢?更不说在巫统内和公务员有超过一百万的人了!也许,那些强奸鸡奸的接近四百万人,无论如何,为了方便辩论,就说是一百万好了。
好了,所以只有一百万人是在强奸鸡奸马来西亚。其中只有九成是马来回教徒而其他的不是。所以,就此责怪所有的马来回教徒的话,是否公平呢?我们因为5%的马来回教徒的作为而「鸟」所有的马来回教徒的话,是否公平呢?这自然是公平的,让我来为你们解说我的理由。
国阵是这个国家的执政党,国阵的主席就是首相,他决定内阁的排阵,他也决定谁将是公共服务的头子、警察首长、反贪污局总监、总检察长、首席大法官、税务局局长、州首长和州务大臣,甚至是州行政议员等等。
能够成为国阵主席的也就是巫统主席,巫统约有3百50万名马来回教徒党员,巫统说在上个大选中,共有51%的马来回教徒投选国阵。3百50万名党员中,并非全部都是选民。51%的马来回教徒之中,也不全是巫统党员。所以巫统党员和投选巫统的,有点重叠。这表示说,在调整之后,就说这个数目是2百万吧。
从这个月开始,这些3百50万名党员可以选出他们心目中的支部领袖和委员会成员。约有2万个巫统支部将参与选举。在下个月,这些被选出的2万个支部的领袖和委员能够选出191个区部领袖和委员。在年底,来自191个区部领袖和委员会的约2500人将会选出他们的党领袖,也就是从党主席到最高理事成员。然后,胜出的人就能够以所有马来回教徒的名义领导这个国家,这也是巫统时常爱说的。
简单来说,不管是大选还是巫统的党选,有超过一半的马来回教徒将选出他们的领袖。而这些领袖就强奸和鸡奸这个国家。这种强奸和鸡奸已经持续了半个世纪。而这些马来回教徒却不管他们涉及的贪腐,还坚持选出同样的领袖。
是啊!是叔叔强奸了侄女,但却是做父母的握住女儿,好让叔叔能够强奸她。女儿的父母和强奸犯罪名同等,即使干下强奸行为的不是他们。
我怎么能够不「鸟」马来回教徒呢?这些马来回教徒怎么能够说,就因为5%的马来回教徒贪腐,所以不代表所有的马来回教徒是贪腐的呢?也许只有5%的马来回教徒是贪腐的。但是,却是其他的那些人让这些人得以贪腐。若不是他们选出这些人掌握大权,他们又怎么能够持续贪腐半世纪以上呢?
马来回教徒以为只要他们一天祈祷五次,星期五上回教堂,在斋戒月斋戒,缴付天课,到麦加朝圣,就算是尽了回教的义务。其他人干些什么是其他人的事,对他们没有关系。但是,错就是在这里了。其他人干些什么正好就是关你的事。因为就是你,他们才能做他们要做的事。因为你选出的那些人贪腐,所以你也是贪腐的。道理就是这样的了。
所以,我不能够不「鸟」马来回教徒,只要他们选出来的领袖继续强奸鸡奸这个国家,我将会继续「鸟」马来回教徒。然而,当51%的马来人投选巫统,而大约55%的非马来人也投选了巫统和国阵的成员党。因此,基督教徒、佛教徒、兴都教徒和其他的也是同等罪名,因为他们容许这些领袖强奸鸡奸这个国家。
因此,如果马来回教徒「鸟」非马来人或非回教徒的话,我只会拍手叫好。别眼望着我要博我的同情。我不会对这些埋怨马来回教徒可以对非回教的宗教说出各种诽谤,而他们就不能自由地反驳的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有所同情。我的回应只有这个--「自作自受」。
好!好!好!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你会说你没有选择是因为这个啦…那个啦…什么的…我的回应还是——「自作自受」。假如你没种的话,就静静接受羞辱就好了,诉苦就免了。也许我会加入另一群马来回教徒,然后「鸟」基督教、佛教和兴都教,搞一搞局,又或是放你一马,让你在医疗创伤的时候,好好想想这些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因为这本来就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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