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清发
《星洲日报》那位「入世未深」的文教部副主任陈慧娇小姐,最近去横跨欧洲与亚洲的土耳其「入世」看见一名妇人的腰间趴着一个垂死的头颅,女孩的脸因痛苦而扭曲变形,因而无限感慨地说:「如果《星洲》也在土耳其的话,那么那女孩再也不用痛苦地在欧亚之间摆荡」。
陈慧娇是基于《星洲日报》读者为中国地震及缅甸风灾捐出了约2千300万令吉,而认为「如果星洲也在土耳其的话,那女孩就有救。」身为旅人的她,展现了她内心的慈悲恻隐之心。
这一句话的确扣人心弦,读了之后,使我那悸动的心久久不能平息。
不过,当我猛然想起资深报人兼法律丛书翻译者黄士春,劝告《星洲日报》勿越俎代庖地把读者捐来的四川地震和缅甸风灾义款,由自己发放给灾民。(见【星洲2300万捐款什么时候移交????】)
懂得法律的黄士春提醒星洲媒体集团总编辑萧依钊,如果《星洲日报》要自行处理上述两笔捐款,则会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的刑事失信罪。
黄士春引述法律条文,苦口婆心地规劝《星洲日报》勿在未获授权地扣押或动用读者的捐款,以免犯上刑事失信罪,可是入世还是未深的陈慧娇,还在为《星洲日报》没有在土耳其出版而婉惜,言下之意就是《星洲日报》应该进军土耳其。
问题是如果《星洲日报》到土耳其,办的是中文报还是英文报抑或土耳其语报?
若是办英语或土耳其语版《星洲日报》则可展现丹斯里张晓卿「走出亚洲,冲向世界」的办报之雄心壮志;如果是办中文版的《星洲日报》则是凸显张晓卿致力于促成「全球大中华报业共荣圈」之千秋霸业。
而且,此份报章可以命名为「土星日报」(Saturnian Daily) ,以示《星洲》在土耳其开枝散叶。
无论如何,「世华媒体集团」和「星洲媒体集团」任重道远,若能成事,土耳其的贫病不幸人士都有救了,也不用毗邻的耶和华与阿拉去打救他们了。阿弥陀佛,陈慧娇真的是功德无量!
可是,我却担心黄士春引用案例说,《星洲》已在处理中缅天灾捐款做错了,现在又准备在土耳其再做一单。
其实,以《星洲日报》的公信力而获读者捐献的慈善基金,即「星洲基金」和腰缠万贯的张晓卿,都可以直接捐献出去,以协助「那女孩再也不用痛苦地在欧亚之间摆荡」。
陈慧娇在为《星洲日报》读者为中缅天灾的捐款,创下约2千300万令吉的新纪录而喝采时,也应反思为何《星洲日报》还没有向读者及商家交代仍扣押捐款及准备自我发放有关义款的原因。这是读者心中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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